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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法律教育中的诊所教育方法

时间:2024-03-27 23:38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法律诊所诊所教育从根本上是一种教学方法。反馈和评价是诊所教育中自我指导和经验学习方法的关键。诊所教育方法通常被描述为“行动学习”,即在教师的监督和指导下,通过学生积极参与各种法律实践开展法律教学活动。教师的角色不主要是站起来检查学生的表现,而是帮助学生诚实地调查自己的表现。诊所教育的价值表现为促进学生更深入地了解律师的作用及其工作,这是传统课堂教学无法实现的。这种表达勾勒出了诊所教育方法的全貌,并区别于传统的课堂教育。即便如此,我们仍然需要更完整地讨论诊所教育方法,以确定诊所教育方法的基本计划和指导原则。
 
系统地讨论诊所式教育是法律教育中的一种有效方法,首先需要考虑法律专业学生期望学习的东西。法律专业教育中的一些典型因素可以对法律专业学生如何学习产生重要影响。也许最重要的因素是法科学生的职业定位。如印度学者佛兰克S?布洛克说,在印度,法科学生的个人情况因人而异。即便如此,大多数法科学生比普通大学生更成熟、更独立,尤其是那些获得三年制或五年制法学学士学位的高年级学生。虽然他们从事法律职业的信念经常发生变化,但他们正在为进入职业生涯做准备。因此,法学院的教学不仅要考虑学生的相对成熟和独立性,还要不断加强学生从事法律职业的选择性。另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是了解学生正在接受训练的法律职业的特点。目前,我国法律职业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教师应尽快帮助学生认识到法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它不仅是一个充满活力、不断变化的职业,更是一个充满矛盾、急需改革的职业。它不仅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长期和积极的作用,而且有潜力对未来产生更大和更积极的影响。教师应该告诉学生作为律师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和责任,以便他们能够理解法律职业的复杂性。此外,法律教育应处理当前法律角色的不足,教师应给予学生最基本的专业技能,让他们了解最基本的法律职业责任。最后,法学院在法律专业教育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虽然我国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还有很大的距离,但法律教师的教学工作和法学院活动仍将对法律改革的方向和实施方式产生积极影响。法学院赞助的法律援助中心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法律教育中的诊所教育方法得到认可,并试图将上述法律专业教学因素应用于教学过程中。因此,学生在真实或模拟的法律实践中根据自己的身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他们面临着许多诊所活动,从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小组,从法律改革竞赛中复杂的公益诉讼。这些诊所活动开阔了学生的视野,丰富了他们的经验,使他们不仅了解法律的运作,而且了解法律需要改进的地方以及如何改革。这些在教师监督和制度下的诊所活动为学生学习和掌握律师技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通过法学院的诊所活动,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法律实践,加强了法律教育与法律实践的关系,使学生、法律教育机构和法律行业能够最大限度地受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作为一所综合性大学,在法律诊所教育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独特性。自2007年法律诊所课程成立以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的一些律师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该学科的导师,为法律诊所的教师提供了保障。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课程主要面向大三、大四学生。由于这一时期的学生在前两年学习了法律课程,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在心理上也有所提高,能够适应法律诊所学科的实际要求。因为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基础,接受实践教育可以更好地应对复杂的实际案件,很好地吸收实践中学到的知识。特别是我国将司法考试报名放宽到在校应届毕业生,法学院大四学生基本都经历了司法考试的挑战,很多学生通过司法考试都有法律专业人员应有的所有理论基础知识。大四学生参加法律诊所课程,不仅是一个学习过程,更能在实践过程中有效引导大三学生,实现学生之间的“传、帮、带”。这对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非常有利。
 
在法律诊所的日常管理过程中,也充分发挥了高年级学生的作用,使每个案件由高年级学生直接负责,多个低年级学生参与,由负责的学生分配工作,合理分工,集体讨论。让整个参与案件的学生了解案件的过程和细节,也能共同努力,积极处理案件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学生作为日常管理者,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积极扩大法律诊所的案件来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教师的角色已经变成了协助和指导。由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负责法律诊所教学的教师都是兼职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为引导学生处理具体案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由于《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学生很难申请公民代理资格。此时,律师可以为法律诊所的实际案件提供诉讼代理人,以确保案件的正常进行。
 
同时,教师还可以在法律文件写作、会见当事人、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法规等方面提供现实指导,使学生在处理案件时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传统法学院教师无法胜任的。毕竟,法律理论与我国司法现实仍存在一些差异和差距。缺乏法律经验会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由此可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的法律诊所课程确实以学生为主,完成了传统法律教育中以教师为主的旧思维突破。教师的角色转移到指导、帮助和一些硬性规定。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律诊所在一定程度上更像是一家模拟律师事务所,师生地位类似于指导律师和实习律师。当然,与法律诊所教育一致的是,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突出了学生的作用,使学生成为案件处理的主角。另一方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并不以培养未来律师为教学目标。众所周知,在申请具体案件时,不可能完全从律师和我们当事人的角度来思考。从法官、检察官甚至对方的角度来看,问题也是一种实际需要。在老师的指导下,学生也应该学会如何有这种同理心。办理具体案件时,学生还应与法院、检察院打交道,感受司法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基本流程。这种不同角色的感觉也是从法官出发,期待完美解决问题的法律教育理念的改变。毕竟,真实案件很难得到各方完全相信的结果,一方通常要承担不利后果。
 
经过导师的长期努力,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课程于2012年经桂林法律援助中心批准,在广西法学院成立了桂林法律援助中心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工作站。这样,法律诊所课程处理的案件就是以法律援助的形式进行的,这也符合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创办法律诊所的目的,即为弱势群体提供应有的法律援助。从我国国情出发,通过法律援助办案可以获得一些现实的便利,特别是在资金方面,这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来说无疑是非常珍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