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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

民法中人的形象决定了整个民法的属性

时间:2022-02-23 21:00 所属分类:法律论文 点击次数:

民体现了民法的方法。
由于法律被称为法律,它应该是一种方法,不同的法律部门应该是不同的法律方法,可以解决不同的法律问题。民法也是如此。民法是一种特殊的方法。这种特殊的方法的方法上。
民法中的人,有人认为智者强者,有人认为愚者弱者,有人提出无色、无味、模糊的人。[9]民法中人的形象决定了整个民法的属性,也决定了为什么人民服务民法的问题。如果把民法的民想象成智者强者、理性、谨慎、机智、聪明、严肃、恰当、勤奋等,几乎所有的优美词汇都加在民法的人身上,人真的那么完美吗?不,这种人只是少数人,没有代表性,是一个拟议的人,甚至是虚假的人。这样,人们就会排斥一大群人。这些人只是社会上的少数精英,不应该被称为人民。也许称之为士或贤者贤更准确,因为人民总是包括绝大多数代表社会成员的人。根据这种人民设计的民法将成为一种智力产品,甚至像哲学一样,只有少数智力强大的人才能理解和实践,而大多数人无法知道和实践。这是一种高度脱离公众的学者法,是一种异化的民法。如果民法想象为愚蠢和软弱的人,那么贬低一大群人,他们已经成为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类似于监护人,禁止生产者,他们不能完全意味着自治,是一些自己的人,根据人民设计的民法将不同于现有的民法,这是一种保姆法,安全法,容易为国家干预和社会保障提供理由,也会导致民法的异化,或民法的分化,如劳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民法中分离出来。如果人们想象为无色、无味、模糊的人,如上所述,这种形象太一般、模糊,甚至基本、必要的区别,如官员和人民的区别,导致官员和人民,政治社会和民间社会,这不利于民法的存在和发展,民法不是那么无色、无味、模糊,但面部非常清晰,随处可见,无处不在。简而言之,这三种民法不是民法,民法是普通人,是海德格尔所说的普通人,匈牙利数学家,统计学家凯特莱所谓的平均人,是绝大多数社会成员,他们既不是智慧,也不是愚蠢和软弱,而是中等智力的人,一个普通的成年人。这是民法无论如何试图摆脱的人,否则民法只能是屠龙的技巧,而不是安全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