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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

人体试验责任案件的诉讼原因

时间:2022-02-27 21:19 所属分类:法律论文 点击次数:

人体试验责任案件的诉讼原因。贝尔蒙特报告后,一些美国法院意识到人体试验与临床医疗的区别,并将人体试验责任视为一种独立的诉讼原因。在Barettv.UnitedStates案例中,一名精神病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注射了试验药物墨斯卡林(mescalinedrivative)并死亡。法院认为,此案不属于医疗过失,原告根据FTCA(联邦侵权赔偿法,Federaltortclaimsact)提起诉讼的原因是,患者死亡的真正原因不是医疗失职,而是作为人体试验的老鼠。在辛辛那提总医院放射性试验案中,法院认为,在辛辛那提总医院对不知道真相的受试者进行试验时,并不是医生应有的行为。相反,他们表现得像一些只对国防部可以使用的冷数字感兴趣的科学家。因此,不应用医疗过失或一般过失标准来判断他们的行为。在Spenceleyv.M.D.an-dersoncercenter一案,法院在判决中没有明确指出治疗条件。参与实验的患者不是因为医疗过失而沮丧,而是因为他们没有得到潜在的治疗。他们被允许使用的药物是基于研究目的而不是治愈他们的疾病。
与此同时,仍有法院将人体试验损害赔偿案件作为医疗过失案件处理。在kernkev.men-ninger中,患者自愿参加试验后症状加重死亡。堪萨斯地区联邦法院驳回了原告除医疗过失外的其他诉讼请求,因为当一项诉讼权与医生和患者关系有关时,堪萨斯法院不会允许原告‘创造性总结’除医疗过失以外的新诉讼权……任何被告对kernke作为患者在被告处就诊时的照顾和治疗有关诉讼权的根本因素不会超过被告违反对kernke照顾义务的主张。在Heinichv.Sweet一案;62F.Supp.2d282(D.Mass.1999);马萨诸塞地区联邦法院认为,根据马萨诸塞州和纽约州的法律,医学试验应按照规范普通医疗行为的法律标准进行分析,马萨诸塞地区联邦法院表示。Heinrichexrel.床治疗的态度也受到了学者的批评。
在一些人体实验案件中,法院以非法侵权为原因。非法侵权是指任何未经他人同意强加于其身体的非法身体接触或其他行为的暴力和限制。[8]由于非法侵权是一种故意而非过失的侵权行为,其主观动机往往是恶意的。因此,在传统医疗领域,非法侵权的适用领域非常狭窄。只有当医生根本不告诉病人医疗事项时,才构成非法侵权。在人体实验中,由于实验者是为了增加科学知识而不是治疗患者,其目的与患者的目的不一致。在未通知受试者并获得同意的情况下认定为非法侵权。例如,在Minkv.Univ.ofchicago(Minkv.Universityofchicago,460f.Supp.71.D.C.Ill.1978.)一个案例中,医生要求孕妇服用一种叫做DES的药物来防止流产,但他们根本没有告诉他们这是一个人体测试。法院认为受试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接受的测试,这种设计的测试显然是故意的。因此,即使被告辩称测试没有威胁到原告的生命和健康,这种行为本身也足以构成非法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