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期刊
在线客服

著作编辑 著作编辑

咨询邮箱:568476783@qq.com

教育论文

取消营利性民办学校义务教育资格对社会的利弊

时间:2023-12-13 02:32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取消营利性民办学校义务教育资格对社会的利弊
 
(1)取消营利性私立学校的义务教育资格对社会有利影响。一是有利于缓解“择校热”造成的教育失衡,削弱“掐尖战”,相应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从私立学校开始的择校热和掐尖战,产生了“择不上私立学校,就选公立学校”的不良社会氛围,使家长采取各种手段激励竞争,使孩子上好学,给生活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区域间学校的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学生素质和学习成本存在明显差异。微观角度会增加教育不公平,宏观角度也是社会不公平的体现。取消营利性私立学校的义务教育资格,不仅可以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增加社会效益,提高教育公益性,还可以促进教育公平性,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性的实现。二是促进教育资源和社会平等共享的形成。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师资和教学信息平衡,打击义务教育阶段“贵族学校”的负面影响。
 
(2)取消营利性私立学校义务教育资格对社会的不利影响。首先,减少教育机会。目前,我国教育供给普遍不足,义务教育缺乏高质量的教育机会,国家将义务教育资格交给公立学校和非营利性私立学校可能发挥加剧作用。
 
二是减少教育选择。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存在差异,个性化发展与个性化教学相得益彰。然而,义务教育学校都是公立和非营利性的私立学校。学生、学生素质、办学经费等问题不再成为办学问题,学校将不再根据学生和家长的特殊需求进行差异化教育,开展丰富多样的教学活动。人们面临的教育选择萎缩,教育“产品”单一,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动力机制和进步空间可能陷入困境。
 
问题与展望
 
一是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入不得属于办学人员,办学余额应当全部用作办学资金。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组织者可以获得办学收入,办学余额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2]。那么,非营利性民办教育能否真正作为公益事业为社会取得应有的社会效益呢?支持非营利性私立学校的动力机制是什么?在新形势下,非营利性私立学校能走多远?修订政策是指导私立教育适应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过渡手段,改善私立教育改革的初步措施吗?2017年新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针对我国民办教育中长期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之间的复杂矛盾,在民办教育义务教育领域进行了创新。是否为长期民办教育改革奠定了尝试和基础?是从义务教育领域开始的长期民办教育领域的全面改革吗?
 
其次,目前,我国私立学校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学费。这一政策实施后,学费的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受教育者的教育质量。由于教育影响的复杂性、滞后性、长期性等特殊特点,在这种新的教育模式下,义务教育阶段社会的整体教育质量是否会呈下降趋势?这项政策试点项目的良好效果能在各地区取得相应的效果吗?试点项目实施的措施是否普遍?政府在这种模式中会发挥什么作用?这项政策的社会效益是多少?本修订政策的实施是针对公众初步教育需求形成全新教育结构布局的第一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形式的变化,私立教育创新将走在时代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