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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论文

规模化养殖的主要管理内容

时间:2022-12-28 22:52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点击次数: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农业中心)是直接从事农村畜牧业管理和服务的政府职能机构。多年来,它为农村畜牧业和农民的发展壮大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当前国家机构改革和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形势下,农业中心也遇到了人员少、年龄大、专业短缺、职能多、任务重等诸多困难。此外,乡镇本身没有法定的行政执法权。如何管理和管理辖区内的农民,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已成为一些乡镇面临的一大难题。为此,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多年的管理经验,针对乡镇农业中心如何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畜牧业农民提出几点建议:
职责明确,有人管理
1.1.农业中心具有组织、管理和服务辖区农民及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功能,也是实施和落实国家畜牧业各项方针政策“最后一公里”因此,新时期加强农业中心机构和队伍建设十分迫切和重要。
1.2.农业中心应从编制、组织、人员、条件、资金和工作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畜牧业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适应新形势下畜牧业工作的要求,做好与县、区、村的工作和业务联系。
1.3农业中心要了解职责,理顺职能,规范职权,明确岗位,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落实人员,真正做到有人操心、管理、监督。
家庭背景清晰,分类管理
2.1.农业中心要充分了解和掌握畜牧业的区域分布、品种结构、规模、数量、优势、特点、示范场户和历史变革。
2.2.农业中心应走访辖区内各农户,进行现场检查,详细了解营业执照、养殖备案、动物防疫条件证书等资质;检查规划设计、场馆建设、品种规模、饲养管理、兽药饲料使用等数据记录,保留联系方式,保持频繁联系。
2.3.农业中心对农民按规模养殖和农村自由放养进行分类统计,建立台账,信息详细完整。动物养殖场、专业养殖户等规模养殖登记标准严格按照省、市上级规定的标准执行。
2.4.农业中心对辖区农民实行动态管理,定期了解规模、品种、饲养方式、动物疾病等变化,根据动态变化随时调整管理对象分类和台账。
2.5规模以上户主要协助县区管理,农村自由放养户主要是乡镇自我管理。
3熟悉政策,依法管理
3.1.农业中心要认真学习畜牧政策法规,重点掌握与乡镇基层工作密切相关的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法规,深刻理解政策法规赋予基层乡镇的任务和职能,依法管理。
3.2由于目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多是调整规模养殖,农业中心除了根据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外,还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
3.3.农户管理将涉及畜禽禁区、养殖用地、环保治理和安全生产、人畜共患病、野生动物等。因此,农业中心还应注意与乡镇政府及其土地、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林业等部门的有效沟通与衔接,并获得相关支持与配合。
4.规模化养殖,重点管理
4.1.目前,规模化养殖是我们的重点和方向。由于养殖量大、产品销售广、防疫任务重、粪便排泄多、肉、蛋、奶、畜产品质量影响广,农业中心应在县级指导下对符合标准的规模场户实行重点管理。
4.2.规模化养殖的主要管理内容有:动物防疫管理(如疫苗、防疫、监测、疫情报告、病害处理)、养殖污染控制(如粪便设施、资源利用)、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如标准化建设、投资管理、产品监测)、规模化养殖登记备案、畜牧业项目管理等。
4.3.规模化养殖管理应当按照政策法规和县、区上级业务安排的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管理目标、分类、分层次的监督、监督和指导。
5认真履行职责,有序管理
5.1.农业中心应当在乡镇政府、县、区部门的直接领导和业务指导下,依法划定和严格执行畜禽禁区,科学制定乡镇畜牧业发展规划,合理高效地发展适合养殖区的地方特色。
5.2.新建养殖项目必须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畜牧业规划,符合畜牧业、土地、环境保护和安全的相关政策要求;落实政策,做好服务,做好监督,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5.3.对符合规划条件的新农户,支持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做好服务,建立台账,纳入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养殖项目;对生产经营中有违法行为的农户,要及时监督指正,批评教育,严重者报县区,配合上级立案查处。
6.加强服务,加强效率管理
6.1.农业中心应采取灵活的方式,注重实际成果,积极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政策法规意识和生产经营技术水平。
6.2.农业中心要有前途,认真履行职责,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带服务,有效治理,切实解决畜禽养殖场生产技术、动物防疫、产品销售、粪便处理利用等实际问题。
6.3不要忘记初衷,牢记使命,考虑人民需要和农民的发展和利益,帮助合法标准企业积极申报和实施相关畜牧业生产项目,争取各种荣誉和奖励,促进其健康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