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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论文

着力构建财政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时间:2023-06-01 23:12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点击次数:

1前言
 
农业是安全世界、稳定人民的战略产业,是所有产业发展的源泉和母亲,也是当前保障增长和民生的基础。农业支持资金投资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物质基础,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成果的重要保障。要实现科学跨越的战略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农业是基本国情的概念,完善农业支持资金管理,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巩固农业基础,奠定坚实的农业基础,有效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明确分工责任,落实管理责任
 
严格执行财政支农资金分配、分配和项目管理的“领导责任制”,明确乡镇政府党政“领导”对乡镇财政支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申报、资金安全运行和使用绩效负第一责任;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对财政支农项目的建立、资金安排和项目监督负第一责任;财政部门负责人对专项资金分配和财务管理负第一责任。严格执行财政农业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制,财政局和项目主管部门明确职能分工,加强相互监督,审计局依法审计监督财政农业资金,非法使用财政农业资金,给国家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实行专项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以县为单位,财政拨给县直各部门、乡镇的财政支农资金,必须设立专账。严禁将财政支农资金与单位预算资金合并使用;严禁将财政支农资金直接分配给乡镇政府或借调给县级主管部门。县财政部门应当在国库设立财政扶贫、义务教育、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粮食“三项补助”等财政扶农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户核算、封闭经营。
 
3利用社会资金投入
 
以财政农业资金整合为契机,不断完善整合资金的指导和支持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指导作用和财政政策的指导作用,调动农民、信贷、企业等社会资金投资“农业、农村、农民”的积极性。利用补贴、奖励、贷款折扣等方式,鼓励、引导和吸引农民投资“农业、农村、农民”,在政府投资的推动下,主要依靠农民自身投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有效机制。大力推进财政担保、财政折扣等农业支持方式,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借贷发展,吸引农业、农村、农民投资金融和信贷资金。
 
4.整合财政支农资金
 
近年来,由于政府对农业的投资渠道较多,“农业、农村、农民”资金在分配、使用、实施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分割和重复投资,影响了资金的交付效率。只有以资金整合为突破口,协调部门管理,减少资金周转环节,统筹安排和捆绑各类资金,才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过去,农业资金主要是分散建设,农业部门管理,难以形成联合力量。通过项目整合推动资金整合,将各类农业资金集中在长期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型项目上,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
 
5.加强财政监督机制,确保支农资金安全运行
 
实行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制,专门负责对财政支农项目预算、项目方案审批、项目实施和项目竣工后管理进行监督。将事前控制与事后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坚持每一笔财政支农资金跟随项目,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安全有效。同时,要严格拨款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本着“不误农时、不误农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内部财政拨款制度,按照单位用款计划及时拨付支农资金,确保支农资金及时到位。
 
66.建立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
 
要不断创新财政扶农措施,着力构建财政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从基地生产、品种研发、农产品加工到市场销售的全过程扶持政策体系,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持,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同时,推进财政扶农资金科学精细化管理。为加强财政扶农资金管理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出台《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区级农业财政财务管理综合评价办法》等一系列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申报、评价、检查验收和资金配置程序。开展农业支持基金专项检查,重点跟进、指导和绩效评价重大农业支持项目,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农业支持基金使用机制。
 
7实行集中支付,提高使用效率
 
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的拨付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除项目管理费、前期费等资金外,其他用于工程、货物、服务的资金支出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承包商、供应商和劳务提供商。涉及村级支农的资金,由村民委员会根据项目计划和施工进度撰写专题报告。报乡、镇长、财经主任审核签字后,分期分批直接从村级支农账户拨付给承包商、供应商和劳务提供商。严禁乡镇干部以现金支票的形式领取专项资金。继续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报销制度管理办法,建立支农项目政府采购机制。所有项目资金必须办理招标和政府采购手续。否则,县乡财政将停止或拒绝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