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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论文

辽宁改革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时间:2023-03-07 23:20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点击次数:

1区域站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6年以来,辽宁省尝试改革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合并部分乡镇,根据区域特点统筹规划,建立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在部分县市开展试点工作。几年的实践表明,区域站具有一定的优势,如集中人力提高效率;根据区域特点,分区设站。但在实际工作中,与传统农业推广机构相比,区域站的弊端也凸显出来。
1.1耗资巨大,事半功倍
区域站的建立首先是办公场所、设施、人员交通等费用;二是人员短缺,必然会从财政部门招聘人员,扩大财政压力;最后,区域站的运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长期的投资过程。
1.2所辖地区太大,鞭长莫及
大部分区域站都是各管一方,一般有3-5个乡镇,面积大,人口多,各村交通不便,远处往返一天多。农业新成果的实验、示范和推广不是一蹴而就的。这是一个周期长、效果慢的过程。再加上一般的农业技术咨询,区域站的工作人员将无法做到这一点。
1.3离家太远,军心不稳
大多数员工不是区域站的本地人。他们的家不在当地。他们早上坐公共汽车上班,晚上回家。而且车次不多,交通不便。时间长了,他们不愿意上班,工作情绪低落,有调走的念头。如果加上差旅费不能及时报销,情况会更加严重。
2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对策
2.1区分“双重”功能,建立服务站和运营站
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特别是乡镇农业站,同时具有公益推广和经营收入两种功能。由于缺乏财政资金,他们不得不把大部分精力放在经营收入上,忽视了公益推广和服务,有的甚至开始其他业务,严重破坏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造成了“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把公益职能和商业职能分开。根据《农业技术推广法》人员配备要求,收回有知识、懂业务的人员,成立农业技术服务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工资由财政统一支付,人事管理由农业行政部门自行负责,不受同级政府限制,确保上级农业部门公益性推广项目顺利完成;其余人员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业务考核,合格人员发给合格证,允许在本行政区域内经营农业物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准入,不是对口学校毕业的人员不能取得证书,不能经营农业物资,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对于从事经营的人员,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除经营相关业务外,不受上级和政府部门控制,具有绝对自主权,有利于经营创收。
2.2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服务职能剥离
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大多具有执法和服务两种功能,必然导致执法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的双重身份,使业务人员博而不精,造成知识混乱和频繁错误;更有甚者,他们是经营者和执法者,难免有护短的嫌疑,在广大农民心中造成很多不良影响。基于上述情况,应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专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执法。这些人员不再有其他业务,使职责分工到位,业务明确,提高工作效率,有时间和精力研究法律,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3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由于农业体系长期以来是双重领导,特别是乡镇一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由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部门双重领导,人、财、物管理混乱,特别是在人类管理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导致大量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入农业体系,部分专业毕业生无法进入,使农业体系看似庞大,实际上很少有人可用,业务人员相对较差,效率很低,系统形象很差。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分流非专业人员,丰富闲置技术人员和专业毕业生到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岗位,整合队伍,建立专业知识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2.4实现农业系统垂直化管理
所谓系统垂直管理,就是将系统的人、财、物全部收到系统内部管理,相应扩大了系统的自主权,削弱了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形成了一套有利于部门自身发展的措施,相应地提高了系统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解决了农业系统待遇差造成的人才凋零问题,使自己的团队成长。目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推广部门抓住机遇,加强自身建设,扩大自身影响力,可以实现农业体系垂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