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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论文

公益性质决定了群众性文化的社会化

时间:2021-11-22 08:35 所属分类:文艺论文 点击次数:

随著时代的进步和民众文化生活的提升,城乡大众文化走向大市场并形成社会化,已成为大势所趋和不可改变的趋势。
首先,群众性文化社会化是一种工作方式,是一种与政府文化工作相对应的社会操作。群众性文化社会化至少包含三个层面的内涵:一是由政府一方治理转变为社会多方协同共管;二是由政府独办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转变为全社会共同举办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三是群众性文化活动由群众性行为的本质是从社会单体到社会群体,活动内容从社会性向社会共性延伸。
群众化的目标是:在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指导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利用各种方法,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大众文化事业,兴办大众文化产业,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需要,最终达到提升全民文化素质的目的,推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文化工作目标。
群众化的意义在于:通过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与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群众性文化社会化工作机制,科学配置社会文化资源;增强全社会的文化投入意识,培育社会文化消费市场,激发全民文化消费热情,形成大众文化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全面提高群众性文化工作的社会经济效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蓬勃发展。
二是群众文化社会化作为一种工作方法,早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文化工作的不同方式中就已存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这种符合时代要求的工作方式,更成为群众文化工作方法的首选。通过对当前群众文化工作的分析,可以看出走社会化之路是必然的。
群众性文化的公益性质决定了群众性文化的社会化,社会主义群众性文化工作是联系党政机关组织团结群众的纽带,是增强民族力量,一种振作民族精神,提高生命质量的手段;一种鼓舞人心、净化社会环境、提高国民素质的措施;实行党和政府的一项方针、一项政策。群众性文化工作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决定了群众性文化工作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一个地区、一个时期、一个阶段,而是一个整体,一个整体,一个长远,一个长远的社会行为。公益性质不仅决定了群众文化工作的社会属性,而且也赋予了政府文化工作部门一份推卸不掉的社会责任,为大众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指明了方向。
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决定了它的社会性特征。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我们的经济结构由单一的公有制逐步发展到现在的全民、集体、个体和混合经济并存的多元结构,文化在社会学上是一种事业,在经济学上是一种事业。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文化事业同其他社会产业一样,原有的“国营企业”经营模式必然被打破,文化事业本身也必然要允许和要求其经济成分参与文化事业的开发与发展。原因在于,文化产业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是国民经济收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正是由于各种经济因素的介入,不仅推动了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同时,还带动了第三产业的繁荣,进而带动了社会消费指数的增长,增强了国民经济的活力。
三、群众文化社会化虽然作为一种趋势已经为社会所接受,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思维角度的不同,工作的环境不同,文化活动的价值取向不同,文化素质也不同,这就导致了不同地区对群众文化社会化的认识与理解也有差异。所以作为政府的文化部门。营造良好的群众性文化社会化运作环境和机制。
要处理好群众性文化事业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把它们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分,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
群众性文化事业是一项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谋利益的崇高事业。只有通过不断地完善群众文化社会化的运行机制,群众文化事业才能成为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