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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藏族婚姻观念的教育

时间:2024-01-24 23:34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藏族婚姻观念的教育是藏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研究藏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它可以使人们更全面地了解藏族文化及其社会生活。基于此,本文从藏族婚姻文化的角度,简要概述了藏族社会的婚姻形式、规则、夫妻关系和违反婚姻制度的惩罚措施,分析了婚姻观念的主要教育形式。
 
一、概念定义
 
概念,即“可见的”形象。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这个概念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对事物的整体理解。婚姻概念是指人们对爱情、择偶、家庭、生育、离婚等婚姻过程的理解和态度,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婚姻过程中的反映。本文所指的婚姻概念的教育,是指通过教育使社会成员更完美地实施或服从某种婚姻制度。
 
二、藏族婚姻制度
 
(1)藏族婚姻的形式
 
随着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人类婚姻的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在不断的经济发展和文化变化过程中,藏族地区主要形成以下形式:
 
1.一夫一妻制
 
这是一种一男一女结婚的婚姻形式,在藏族地区很常见。根据1958年的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一夫一妻制婚姻家庭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结婚。也就是说,根据藏族的婚姻程序,男人娶了一个女人到自己家里,他们组成了一夫一妻制的家庭。这种婚姻制度是藏区一夫一妻制婚姻的主要形式。第二,招募多余的女婿。一般来说,这意味着如果女性家庭中没有儿子,她们会招募多余的丈夫继承这个行业。在藏区,无论哪个级别的家庭,只要家里没有儿子,他们就可以招募女婿。第三,自力更生。
 
2.一妻多夫制
 
在藏族社会,一妻多夫制是仅次于一夫一妻制的另一种婚姻形式,其类型主要表现为:一是兄弟共妻。也就是说,一个家庭中的几个兄弟一起娶了一个妻子。在这种家庭中,长兄是主人,有权处理家庭内外的一切。第二,朋友和妻子。这种家庭主要是因为男主人早有妻子,但由于家庭贫困,或者男主人失去了劳动能力,家庭缺乏劳动力,从而增加了一个男人与夫妻的共同生活,逐渐导致了夫妻共同生活的事实。第三,父子共妻。这种情况很少见,一般不是以父子的名义结婚,而是儿子娶了媳妇后,与无妻父亲分享一妻。
 
3.一夫多妻制
 
主要是指一个丈夫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女人结婚,组成一个家庭。这种制度主要存在于富裕的藏族家庭。在这些家庭中,有许多财产和动物,所以他们可以负担得起多个妻子的费用。藏区一夫多妻婚姻的类型主要包括姐妹共夫、血缘共夫和母女共夫。第一,姐妹共夫。这种类型并不意味着姐妹同时嫁给同一个丈夫,而是因为姐妹结婚后不能生育或劳动力不足,便携姐妹和她们住在一起,这就构成了姐妹共夫的事实。第二,血缘共夫。也就是说,两个或两个以上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分享一个丈夫,组成一个家庭。这种婚姻形式大多存在于贵族、农奴、头人等家庭。第三,母女共夫。也就是说,母女和同一个男人构成了夫妻关系。
 
(2)藏族婚姻的规则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原有的群体婚姻制度逐渐向一夫一妻制转变,婚姻的实施过程往往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具体规则主要表现在:
 
1、阶级内婚。
 
也就是说,禁止不同阶级通婚是藏族地区普遍遵守的婚姻规则。作为农奴的主要阶级,虽然人数很少,但他们有大量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他们认为农奴身份卑微,无法与上流社会相比,因此禁止子女与奴隶通婚。在这一规则下,婚姻大多注重同一阶级的“合适”。
 
2、等级内婚。
 
它是指在同一阶级中存在的一种基于等级的婚姻限制机制。藏族有四个等级:一是贵族阶级,如藏王及其后裔、达赖喇嘛或班禅喇嘛;二是豪族和普通僧侣阶级,如土司、巨商等;三是平民阶级分为自由民和细民;四是贱民阶级,如屠夫、渔夫、助葬家族等。一般来说,贵族与贵族、豪族、平民、奴隶和奴隶结婚,藏族理论上不能打破这个等级。
 
3、血缘外婚。
 
所谓“血缘婚姻”,就是人们在寻找最佳配偶时,只能在血缘婚姻之外的其他群体中选择。在藏区,同一骨系不仅杜绝婚姻,还禁止其他过于亲密的行为。如果违反这一禁令,将受到舆论的严厉谴责。禁止的对象也很广,包括父亲的血缘关系(如兄弟姐妹)和母亲的血缘关系(如叔叔、阿姨等)。
 
4、部落内婚。
 
也就是说,藏族部落内属民的婚姻必须征得最高领导人的同意,否则将被视为“违法”。与外部落属民结婚时,必须提前向本部落缴纳一定的钱物赎身。这种制度是藏族长期严格遵循的婚姻制度。藏族人经常在各自的部落里结婚。
 
5、民族内婚。
 
“国内婚姻”是指西藏人只能在自己的国家找到配偶,禁止女性结婚,或男性负担。主要原因是:第一,统治阶级长期实施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导致民族疏远,影响其他民族的配偶选择;其次,不同民族在语言交流、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差异,婚姻生活存在诸多不便。虽然近年来出现了许多“国外婚姻”现象,但这些婚姻主要与他们相同或相似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进行。
 
(三)婚姻制度下的夫妻关系
 
一般来说,藏族家庭中夫妻关系并不是绝对服从的,藏族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仍然非常明显。具体来说,在一夫多妻制家庭中,由于丈夫一般具有一定的政治或经济地位,妇女从属性较强,丈夫地位较高;在一夫多夫家庭中,妇女地位相对较高;在农业和贵族家庭中,由于包办婚姻更受欢迎,婚姻交易特征突出,妻子不能与丈夫平等;在牧区和贫困家庭中,由于这些家庭更自由婚姻,妻子的地位相对较高。家庭事务的管理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4)违反婚姻观念的处理规则
 
藏族人遵守严格的婚姻制度和规则,特别是血缘婚姻和等级婚姻制度。在血缘婚姻方面,藏族人对违反近亲婚姻的人受到严厉处罚。例如,在藏区部落,如果发现血缘关系过于亲密,双方需要去尼玛塔洗垢,然后根据双方的身份进行不同的处理:如果是近亲,家庭永远不会允许他们结婚;如果是远亲,经过融化,几乎不能住在当地,但从现在开始,没有人会忽视他们。在等级婚姻方面,如果各等级之间发生婚姻现象,男女双方将受到严厉处罚:“贱民阶级和平民以上阶级婚姻,社会处理方法是立即分离,否则高于贱民阶级的男女,成为贱民,永不上升”,因私人联系而出生的孩子被称为“黑白混合血”,其地位低于贱民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