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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天津农民教育培训的不足和建议

时间:2023-12-11 01:59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天津农民教育培训的不足和建议
 
天津在农民教育培训方面取得了许多成就,通过法律规范了农民教育培训的各个方面,但培训对象的选择和培训资金的使用仍存在一些问题。
 
1.农民教育培训对象专业性不强
 
虽然在天津农民教育培训过程中,根据在职人员、干部和失业人员进行区分培训,取得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结业证书等不同证书,但对失业人员是否适合相应的技能培训缺乏应有的专业规划。因此,经过培训的人员可能仍然不能从事相关工作。
 
建议在教育和教育农民之前,应从职业规划的角度对农民进行专业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选择合适的技能进行培训,以实现有针对性和有目的的培训。目前,大多数高校都有职业规划教师,专业教师相对容易保证,实施并不难。只有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根据人民的情况进行培训才能更有效。
 
2.农民教育培训工程监管薄弱
 
虽然天津市有关农民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规定,政府部门要定期对农民教育培训进行考核,但政府部门在实际实施中通常对农民教育培训重视不够,使得很多农民对培训缺乏正确的认识。培训过程的管理大多是出勤控制,证书管理相对松散,无法控制实际培训效果。特别是自2015年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以来,部分农民主要考虑培训后的补贴而不是培训,值得深思。建议各级政府和培训机构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训的管理和宣传,通过网络、媒体、移动通信、张贴广告、村级广播等一切可能的沟通渠道,使农民对农民教育培训有正确的认识,积极参与培训。同时,要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训项目的监督,特别是对考核培训效果的监督,防止培训资金被套取。
 
3.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
 
天津农民教育培训建立了农业部门领导农业学校和相关园区企业结合远程培训中心联合培训模式,从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讲义和教师统一规范,培训后农民遇到相关问题也可以反馈。然而,对于农民参加培训后反馈的及时性和帮助的对应性,仍然缺乏相对完善的机制。对于农民培训后的专业水平是否提高、再就业后的职业与培训技能的相关性、工作中的新问题或如何处理技术更新,需要建立相对完善的机制。
 
建议天津将所有参与教育培训的农民建立数据库,利用现有的网络通信方式对所有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如同一专业培训师、培训教师、培训单位管理人员建立一个或多个QQ群或微信群,以便在技术更新时及时进行后续教育,也便于了解培训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在职人员不解决问题及时咨询,更能调动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