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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4-01-21 22:02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前言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终身教育的起点,在素质教育战略中具有基础地位。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计划的实施,学前教育将在政府管理、教育公平、质量改进、体制改革深化、中国特色理论体系形成和国际一体化等方面呈现出发展趋势。把握学前教育的未来发展前景,顺应其发展方向,对学前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学前教育现状
 
21世初,我国义务教育实施目标基本完成。此后,我国开始逐步重视学前教育。在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中,学前教育被视为未来十年教育发展的任务之一。近年来,教育体制不断改革,探索新的发展道路,逐步走上正轨,建立更加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新教育体系。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准之一。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教育和人才培养。近年来,我国与国际接轨,越来越重视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在这样一个学前教育改革时期,各方面都开始发生巨大的变化。在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史上,经历了一个相对曲折的过程。20世纪50年代初,学前教育处于相对正式稳定的发展时期;到了20世纪50年代末,正处于盲目发展阶段;到了20世纪60年代初,整改调整逐渐走上正轨。十年“文革”期间,学前教育与其他方面相同,处于混乱之中。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通过吸取错误教训,进行教育改革,学前教育发展相对稳定。
 
2.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存在的问题
 
2.1学前教育改革中的经费问题
 
学前教育的总投资比例相对较小。教育改革启动后,各方面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都有所提高。然而,在投资方面,学前教育的投资比例非常小,远远不足以满足快速发展的需要。学前教育所能占据的社会资源和社会资源普遍稀缺,发展相对薄弱。当然,这个问题也是因为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快速时期,很多方面的基础都不够稳定。但是,如果任何改革都需要长远的动力,就必须有强大的经济基础作为支撑,学前教育改革也是如此。纵观各个发达国家,都增加了对教育的投入。教育是每年财政支出的一大部分。与之相比,中国落后很大,远远达不到应有的投资比例。
 
国家资金分配模式单一。在中国,国家财政学前教育资金集中在城市、县、镇的一些公立幼儿园。这种分配模式导致了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资金分配倾向于倾斜,偏远地区国家财政学前教育资金投入的结构性缺失。这样,国家学前教育的公平性就受到了极大的破坏,地区学前教育的不平衡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2.2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结构问题
 
私立幼儿园和公立幼儿园的发展不平衡。近年来,私立幼儿园的数量逐年增加。与此同时,公立幼儿园正在减少。私立幼儿园一般规模较小,但各地差异较大,发展不协调,同一地区私立幼儿园与公立幼儿园的发展不平衡。
 
偏远地区学前教育普及率相对较低,东、中、西入学率差异明显。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收效甚微,专门管理学前教育的机构很少,重视程度不够。
 
学前教育的管理和运行由多个部门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和完善,导致学前教育的日常监督检查相当复杂,参与部门多,实际效率低,责任不明确。
 
目前,学前教育改革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幼儿园管理条例》大多是指导性条款,缺乏强制执行,处罚规定不明确,不适合当前改革初期的需要。
 
2.3学前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相对较低,学前教育教师稳定性差,教师整体专业素质低,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有些教师虽然学历高,但教学水平不高,实践能力弱。
 
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农村学前教育教师待遇不保障,福利待遇较少,群体处于弱势地位,积极性受到抑制,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
 
2.4学前教育行政管理问题
 
中国中央和省政府缺乏宏观整体管理,学前教育发展太快,中央和省部门宏观管理相对滞后,私立幼儿园逐年上升,审批部门检查不严格,缺乏有效的宏观管理体系,各种体系不完善,导致幼儿园质量不同,发展不协调。
 
3.我国学前教育改革中存在的相应对策
 
3.1增加学前教育改革的资金投入
 
在政府方面,在财政支出中设立专项学前教育经费,增加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和支持,改善幼儿园建设,建设配套设施,增加可用资源,培养幼儿园教师,平衡区域差异,让教育部门负责教育经费的分配和管理,实现学前教育权力和财政权力的统一。逐步实现学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均衡配置。
 
3.2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和质量提高保障机制
 
明确各级学前教育政府的责任,划分到位,确保学前教育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将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改革中各方面的具体责任归入政府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避免当前责任不明确、管理混乱的现状,谋求学前教育健康稳定发展。
 
3.3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人事管理制度
 
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合理的人事制度,保障幼儿园教师利益,提高教师实力。给予公立幼儿园专业教师同等的待遇和福利,完善这一群体的养老金制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将学前教育的幼儿教师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其作为教师的合法权益。
 
3.4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
 
明确立法规定,学前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有关部门的责任,发展教育事业,将教师待遇纳入标准,支持和支持偏远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为我国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学前教育是所有其他教育形式的基础,因此学前教育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国家政策的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巨大,但也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学前教育从业者努力改变。我希望学前教育能在不久的将来达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