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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费和审计质量
时间:2026-07-19 00:37 所属分类:管理论文 点击次数:
审计费和审计质量
关于审计质量的定义,Deangelo[1]提出了更具代表性的概率,即注册会计师在被审计单位的会计系统中发现特定违约行为,并报告或披露已发现的违约行为。根据这一定义,我们将分析审计费用中常见的审计回扣现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假设注册会计师在被审计单位会计系统中发现特定违约行为的概率为P1,报告或披露已发现违约行为的概率为P2,审计质量为P,P=P1.P2.审计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和发布审计报告所需的费用为F1,预期损失费用形成的机会成本为F2,公司合理利润为E,超额利润为E0,政府定价为G,折扣率为G,正常情况下,G=F1+F2+E+E0.根据上述分析,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风险几乎为零,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利润与F2相似+E+E0-G.g.审计回扣可能发生的情况如下:
1、G(1-g)≥F1+F2+E.审计回扣放弃超额利润E0,说明政府定价偏高,使会计师事务所有机会获得超额利润。此时,审计回扣带动了审计市场的合理竞争,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P1和P2的回报率接近100%,审计质量非常高。
2、F1+F2+E>G(1-g)≥F1+F2.审计回扣放弃了超额利润和正常利润E+E0,但由于审计风险很低,会计师事务所仍能获得更高的利润F2+E+E0-G.g,这样才能保证审计质量。此时,我们认为P1接近100%,P2值比较大,审计质量比较高。
3、F1+F2>G(1-g)≥F1.审计回扣放弃所有利润来源F2+E+E0.如果g相对较小,会计师事务所仍能获得合理水平的审计收入,以确保审计质量。此时,我们仍然相信P1接近100%,但P2值不大,审计质量不高;如果g相对较大,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很少,审计师会考虑降低成本,这可能导致审计质量的下降。此时,P1值不高,P2值低,审计质量低。如果审计客户有重大错误或欺诈倾向,可能会期望低报价减少审计资源的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师很难进行深入的调查,并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4、F1>G(1-g)。审计回扣不仅牺牲了F2的所有利润来源+E+E0,将审计费降至有形直接成本F1以下,审计资源成本无法完全弥补,属于恶性竞争,严重影响审计质量。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将因亏损而破产,因此必须找到弥补亏损的渠道,即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等多元化经营。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审计回扣的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审计质量的降低,市场上合理竞争带来的审计回扣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但过度审计回扣必然会影响审计质量,坚持客观意见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可能会被屈服于商业利益的会计师事务所淘汰,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扰乱审计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杜绝恶性竞争。
结论
目前,我国审计市场审计回扣现象普遍存在,这与审计竞争市场需求不足、供应过剩、会计师事务所谈判劣势有关,但缺乏法律赔偿制度造成的低审计风险,使审计费用的预期损失转化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利润,也为审计回扣提供了可行性。虽然审计回扣具有积极意义,但过度的审计回扣会大大降低审计质量。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1、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中国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是合理的,但具体措施需要改进。一方面,在制定审计收费标准时,应建立集体审计制度,咨询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经营者,选择研讨会、论证和书面意见,确定价格标准,合理定义F1、F2和E最终交集体审议机构通过。另一方面,审计回扣的隐蔽性存在诸多弊端,应允许在一定范围内打折。根据G(1)-g)>F1+F2计算g获得了允许的折扣率范围,使中国的审计费用通过政府制定标准与市场调整相结合的方式运行。
2、建立和完善法律赔偿机制。为了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风险水平,需要在放宽诉讼条件、纠正举证责任、提高赔偿风险等方面完善法律赔偿机制,消除审计回扣的可能空间。例如,根据“民事第一、行政刑事双管齐下”的原则,建立鼓励甚至鼓励审计报告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法律制度,形成由审计报告用户组成的监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