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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会计理论的成因推断
时间:2026-09-27 17:18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点击次数:
中国税务会计理论的成因推断
1.会计理论的需要和剩余。20世纪90年代是中国会计理论的反思和引进阶段。面对前所未有的研究需求,会计理论研究的“边际利益”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这是中国税务会计理论系统化的条件之一。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关系经历了从统一到差异再到寻求合作的动态发展过程。在我国会计准则研究论证初期讨论的诸多问题中,“财务税收制度对会计准则影响较大,需要优先解决会计、财务、税务之间的关系问题”。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为税务会计研究提供了制度安排基础。可以说,我国税务会计理论研究和以概念结构为核心的财务会计理论研究几乎同时进入了以往几乎零供应的会计理论研究市场,这无疑大大降低了财务会计理论对税务会计理论的外部性――挤占效应。在经济意义上,市场规模决定了分工的程度。市场越大,分工就越精细。分工提高了研究效率,产生了规模效应。显然,当时中国对会计理论的需求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会计理论研究的分工产生了一定的规模效应。短短10多年的巨大变化和成就也验证了这种市场分工的好处。
瓦茨和齐默尔曼认为,只要能以较低的成本提供会计研究,会计研究的供给就会对需求做出反应;葛家舒和刘峰也认为,如果理论被视为一种“商品”,它的提供者将从提供这种特殊商品中受益。20世纪90年代诞生的税务会计理论研究正处于“经济利润不为零”的不平衡时期,在如此巨大的市场中将获得新兴市场超额利润的好处。理论提供者的收入可以看作是会计理论的作用之一。虽然是间接作用,但当利润与创新的联系成为社会共享的信息时,利润将不再是创新的可能结果,而是创新的激励。巨大的经济利润是我国税务会计理论研究不断增长、完成系统建设的驱动力。
2.税务会计研究选题约束――双重税制。税务会计研究主题的宽度推动了税务会计理论的深度和厚度,这是我国税务会计理论系统化的滋生条件之二,也是基本条件。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实行了增值税与所得税的双重税制结构。增值税使税法与会计发生了更大的冲突,使这种冲突凸显了实质性和细节性。如果所得税通过收入间接作用于生产过程,则增值税直接干预生产,对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目标的实现产生强烈的“噪声”。在实施增值税的国家和地区,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基本上是税法导向的财税一体化模式,存在诸多弊端;FASB也没有制定增值税会计准则,因为美国没有实施增值税。因此,中国学者在没有国际参考和示范的前提下构建增值税会计理论,具有理论探索和标准指导的双重价值。研究人员主张从会计目标出发,构建增值税理论框架,构建增值税会计模式,设计增值税处理方法,指出增值税会计准则建设不能希望FASB和IASB,中国有必要和条件制定不同于英国的增值税会计准则。
3.反实用主义逻辑的理论辩护。增值税会计费用化理论和税务会计概念结构的构建,不能说是本土化诱导理论的变化,是选题约束下的理论创造。古典经济学家萨伊认为,理论规律只能由人们发现,而不是由人们创造,人们不能改变或违反它,这是理论的内生本质。如果引入是外生理论,那么本土化理论就是内生的。“税务会计是国内会计的一种”,具有“辩护”功能。针对当地需求的理论辩护不能被视为虚无,尽管“辩护”的供给可能并不完美。葛家舒、刘峰在阐述FASB和会计职业的实用主义时,首先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现代理论研究者主要是大学教师,但财务会计概念的最终提供是由标准制定机构本身完成的,大学教师在其中的作用相对间接。目前,我国税务会计理论主要由大学学术研究成果组成。税务会计概念结构的提供似乎改变了这种实用主义的逻辑。以民间学术形式提供税务会计概念结构也会产生经济意义上的市场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由竞争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