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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论文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象和范围

时间:2026-03-12 23:45 所属分类:管理论文 点击次数:

海外政府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随着20世纪80年代末“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进一步明确,我们不断认识到可持续利用和管理自然资源的重要性,在满足当前和未来相关区域层面(如中国、地区、地方)的经济发展需求方面发挥着战略作用。然而,如果我们想继续在缓解生态资源衰退和消费方面取得进一步进展,我们需要国家或地方政府进行更多的实质性探索,其中生态资源资产审计作为披露环境数据与经济指标之间关系的有效途径,以监测和评估可持续发展,更受挪威、新西兰等欧美国家的重视。
 
虽然我国生态资源资产审计研究起步较晚,尚未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但内蒙古赤峰、深圳宝安区率先试点,探索建立可操作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体系,满足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在此背景下,参考和借鉴欧美国家在生态资源审计方面的探索经验,有助于加快形成符合国情的自然资源审计理论,有效保护、开发和利用生态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象和范围
 
要明确适当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象,符合国情或地区具体情况,必须首先明确自然资源的内涵和范围,然后用实际可操作性标准对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分类。
 
生态资源通常被称为“资源”,即煤炭、铁、石油、天然气、森林、矿产等可用于生产或消费的天然物质。自20世纪下半年以来,自然资源的基本内涵得到了阐述。具体来说,这些阐述通常侧重于生态资源在某些方面或某些方面的属性或特征,包括:(1)自然性。(2)价值,即使用价值。它可以被人们使用,可以提供直接的生产或生活原材料、能源或动力,也可以提供间接的环境或社会福祉。对价值的理解是下面定义“自然资源资产”的关键因素。(3)限制性。“有限”的概念不仅指向不可再生能源或再生速度慢于综合利用速度资源,而且相对于人类社会持续发展形成的需要,面对无限的发展欲望,任何资源的绝对数量都是有限的。(4)整体性,即各种生态资源之间的有机联系,需要人类进行综合研究、开发和应用。
 
与学术界和行业对生态资源内涵的共识相比,我国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定义和范围尚无定论。其中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将生态资源中的“可资产化部分”视为“自然资源资产”,即明确指向具有经济性、收益性、权属性、有偿性等一般资产属性的自然资源,并将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的资产化、经济核算和管理机制上。虽然这一定义侧重于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评价,但它将是否具有直接可见的经济价值或可衡量的市场价值作为“资产生态资源”与“非资产生态资源”的区别标准,促进不同生态资源资产账户的直接比较,方便将生态资源资产会计纳入国民经济会计账户,但这一标准突出了自然资源的短期或直接经济效益,不可避免地将研究对象限制在利用现有技术直接创造可见经济效益的范围内,排除了其他在现有技术环境下不能直接衡量中长期经济效益的生态资源。生态资源核心特征中的“价值”不仅包括可量化的经济效益,还包括因会计体系远不成熟而无法量化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审美价值。在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的早期阶段,忽视或忽视包括在“隐藏经济效益”中的自然资源资产,可能导致生态资源免费使用、生态环境恶化无法充分监测、宏观政策错误等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