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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解决审计决定执行难的对策

时间:2025-11-18 21:33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审计决定是审计结果的最终反映和体现。审计决定是否执行是审计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志,是审计机关执法力度和审计权威的具体体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有时会遇到审计决定困难的情况,阻碍审计工作的顺利发展。本文试图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分析审计决定执行困难的原因,并找出对策。
 
解决审计决定执行难的对策
 
(1)改革和完善现行审计制度
 
通过审计制度改革,增强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个人的干预;明确审计执法主体,使审计机关真正有权监督、检查、处理处罚,赋予强制分配、资产查封、经济、行政处罚等有效的执法手段。
 
(二)制定审计违法处罚措施
 
修订和完善审计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明确对被审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加强处罚,增加违法成本,为审计机关的审计权力提供有力保障。除强制监督审计决定外,还可以加倍罚款;建立审计结果宣传制度,宣布审计内容和审计决定的执行;制定审计违法机构黑名单,与财政、税务、法院、监督、银行等机构一起监督限制经济行为;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行政或者经济处罚,严重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审计跟踪检查制度,落实审计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审计跟踪制度,建立审计决定执行检查台账,审计组长负全责,每年跟踪检查前一年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同时,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作为审计项目质量评价的内容纳入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并与内部年终评价和各种评价挂钩。其次,要有明确的审计执法过错责任制。到目前为止,相关机构还没有出台审计执法过错责任制,也没有对审计执法过错采取任何处罚措施。
 
(四)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在我国现有复杂的行政关系下,审计决定的执行需要多个部门的密切协调。一是协调审计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二是加强审计机关与财政、纪律检查、税务、法院等执法机关的合作。被审计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或者完全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及时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5)加强审计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审计法律意识
 
加强《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审计法规的宣传实施,使全社会能够理解、支持、理解和主动接受审计,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实行法律制度,提高审计决定的意识,提高审计结果和审计决定执行的透明度;充分行使审计机关“可以通知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的权限,利用舆论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监督,增强审计的权威性。